2020-09-11 23:59:02 德宏华图考试网 http://dehong.huatu.com/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审核由德宏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采用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根据报考人员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但不对信息真实性进行验证,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计算机无法判定时(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填写为“未纳入专业目录中专业”、“相近专业”或“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资质”等),报考人员可提交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审核单位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等),可直接联系审核单位咨询。报考人员务必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资格初审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
人工审核的权限为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报名时限内仍未审核的报考人员,请直接联系相关审核单位。
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0年9月28日24:00前完成交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50元/每科收取。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10月24日8:30前登陆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报考专业条件只设到二级目录的岗位,不受报考比例限制,其他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交费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及以上方能开考,未达到1:3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10月10日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进行公布,取消岗位考生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清帐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因报考人员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六)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3.2020年德宏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专业目录按照《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执行。报考人员报名时,请对照专业指导目录中的一级目录、二级目录、专业,按照岗位表设置要求,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报名。
报考人员在选择岗位时,应首先在专业指导目录中查找所学专业(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查找。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包含专业方向的说明,不能将专业方向作为所学专业,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学位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专业名称不一致的情况较为常见,报名及审核专业时是以毕业证专业名称为评判依据,学位证不作为对专业的审核或评判依据;若所学专业与专业指导目录中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仅有1个“学”字的差别的,可视为同一专业;连接词的互换视为同一专业,如“及”换成“与”视为同一专业,但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如“计算机及信息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管理”可视为同一专业,但“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管理”不能视为同一专业;报考专业中若出现音同字不同的视为相同,如“侦察”与“侦查”)的所属目录,依此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要求。若所学专业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同时从属于不同的目录,可以以任意一种从属报名;若所学专业未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先咨询报名资格审核部门,若满足要求,报名时“所学专业”栏选择“其他…”,并在随后“未纳入目录的专业名称”栏填写自己的所学专业,提交进行人工审核。若原本需要人工审核的报考人员在人工审核结果返回前改报其他岗位,并通过了计算机审核,报名系统将以计算机审核结果为准。
若报名信息与所持证件资料不相符合,则属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详细填写家庭地址及联系电话,并保证电话畅通,资格复审、技能测试、体检考察时电话联系不上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名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0日内,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公布。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类型为综合管理类(A类)。
笔试满分100分,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占笔试成绩的50%;《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占笔试成绩的50%。
笔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总分×100)+加分。
(二)加分
根据军人立功受奖等贡献情况给予随军家属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由所在部队报德宏军分区集中审核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加分计入总成绩(综合成绩)。
1.烈士的随军家属加20分,因公牺牲(死亡)军人的随军家属加15分。
2.因公致残军人的随军家属加分:军人1级伤残,随军家属加5分;军人2级伤残,随军家属加4分;军人3级伤残,随军家属加3分;军人4-5级伤残,随军家属加2分;军人6-7级伤残,随军家属加1分。
3.立功受奖军人的随军家属加分:军人受军委总部表彰或荣获荣誉称号1次随军家属加5分;军人获一等功奖励1次随军家属加4分;军人受军级(省级)单位表彰或获二等功奖励1次随军家属加3分;军人获三等功奖励1次随军家属加0.5分。
4.职务军人的随军家属加分:正师实职领导的随军家属加5分;正师级非领导的随军家属加4.5分;副师实职领导的随军家属加4分;副师级非领导的随军家属加3.5分;正团级实职领导的随军家属加3分;正团级非领导的随军家属加2.5分;副团级实职领导的随军家属加2分;副团级非领导的随军家属加1.5分;正营级职务的随军家属加1分。
5.军人军龄加分:满1—5年(含5年)军龄的,每年军龄加照顾分0.5分;满6—10年(含10年)军龄的,每年军龄加照顾分0.6分;满11—15年(含15年)军龄的,每年军龄加照顾分0.7分;满16—20年(含20年)军龄的,每年军龄加照顾分0.8分;满21(含21年)及以上军龄的,每年军龄加照顾分1分。烈士、因公牺牲、死亡军人军龄计算到牺牲、死亡当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6.随军家属随军时间加分:随军家属随军每满一年加照顾分0.2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三)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岗位条件是否相符进行对比核实),资格复审时根据岗位要求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随军家属审核证明、户口簿、毕业证(含经“学信网”进行学历验证并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报考相应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的资格,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该岗位成绩依次递补。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还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情况证明。
(四)体检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并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跨年不再递补。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列入考察对象。
(五)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经征求州纪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意见后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拟聘用的新聘人员,应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七、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报名前,招聘计划或有细微调整,请各位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下载最新的招聘计划,对照岗位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
(二)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三)本公告所附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加报名考试,否则,不但影响报考人员本次考试结果和个人的诚信档案,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九、招聘纪律
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2.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3.遵守考试纪律和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该公告未尽事宜,请与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该公告及招聘岗位表可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查询。
咨询电话:
0692-2256043(德宏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0692-2122111(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692-2217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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