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15 11:16:26 德宏华图考试网 http://dehong.huatu.com/ 文章来源:德宏政务
德宏州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德宏州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8名。详见计划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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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13日以后出生);
4.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详见附件1);
5.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和生理缺陷,具有较高的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其中:特勤辅警、看护辅警要求身高165cm以上,双眼裸视力均在 4.5以上。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相同条件下,英模及烈士子女、退役军人、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
11.未正式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生;
12.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9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德宏州公安局芒市大街办公区(芒市大街32号319办公室)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不允许代报,报考人员报名前仔细阅读此招聘公告。考生须携带1寸证件照片4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正反复印)、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第一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属于退役军人的,需士兵(官)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填写《德宏州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德宏州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等相关表格并认真校对个人报考信息。
报名咨询电话:0692-2103202,15208805887(余警官)、18806921187(杨警官)、13988267422(段警官)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报名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面审,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体能测试
时间:2023年9月25日(星期一)
地点:德宏州体育运动中心体育场西门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23年9月25日上午8:00在德宏州体育运动中心体育场西门,持本人身份证,在核对后进入考场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体能测试项目:俯卧撑、4×10米折返跑、1000米跑,测试成绩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计算,每项成绩须达标(60分)。出现总分同分的,以1000米跑的最终用时计算,用时少的,排名靠前。总成绩按照考生报考岗位以考生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四)体检
体能测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特殊标准》模式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参加招聘的资格。体检结论一经作出,不再进行复检。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具体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公示、聘用环节。
(六)递补
体检或考察政审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考生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人员,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
四、薪酬待遇
此次招聘的警务辅警工资待遇按照州财政批复薪资标准执行,详见附件。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德宏州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实施全程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如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应举报材料的,不予受理(监督电话:0692-12389)。
报名咨询电话:0692-2103207,15208805887(余警官)、18806921187(杨警官)、13988267422(段警官)
附件下载:
德宏州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doc
招聘计划表
(1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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